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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转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2019年05月23日 14:49 点击:[224]
各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
根据《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7〕64号)精神,2018年度我校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转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决定于6月3-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学 院 |
6月3日 |
上午8:00-11:30 |
地球与环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下午2:10-5:10 |
能源与安全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6月4日 |
上午8:00-11:30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下午2:10-5:10 |
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
6月5日 |
上午8:00-11:30 |
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
下午2:10-5:10 |
土木建筑学院、测绘学院 |
6月6日 |
上午8:00-11:30 |
化学工程学院 |
下午2:10-5:10 |
医学院 |
说明:
一、办理方式:
采取学生处、财务处、校医院联合办公形式。
二、范围人员:
参保期内统招的本科生、研究生。
三、报销时段:
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日经过校医院转诊的本市县级(二级)以上医院正规门诊发票(含校医院门诊发票),不在以上时间段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四、办理地点:
校医院
五、要求:
1、报销时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社保卡及发票等。
2、学生处负责审查参保学生门诊报销资格。
3、未参加淮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门诊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外地门诊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不符合淮南市医保政策的本市二级以下医院门诊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4、学生报销时需提供本人工行卡号,确需别人代收时需提供代收姓名、身份证号和工行卡号。
5、请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通知到每位学生,按指定时间报销,尤其是毕业生。
特此通知
安徽理工大学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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